400客服热线

唯辩动态 / WEIBIAN NEWS
唯辩分享|以帮老年人投资为名诈骗370余万元,理财公司前业务员究竟为何会获刑十二年?
发布时间:2026年1月7日           发布人: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            浏览量:1267

案情回顾
2018年7月至2023年7月,被告人舒某在北京某公司任理财业务员期间,针对多名老年被害人实施诈骗。2018 - 2021年,其谎称帮77岁患帕金森的张老先生理财,将100余万元转至个人账户,案发前退40余万;2022年,以投资、亲戚住院为由骗66岁许女士262万;2023年,骗81岁孙老先生17万。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在案证据能够证实三名被害人均是因被告人舒某虚构的投资理财或者项目等事实理由,转让了钱款,其中被害人张老先生直至案发依旧认为被告人舒某将他的钱购买了舒某曾经任职的理财公司产品。被告人舒某隐瞒了钱款转入她自己账户的事实,钱款进入舒某账户后被舒某用于个人用途,经查证被告人舒某名下的公司均无实际经营和营利,说明她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且舒某无力赔偿各被害人的损失。鉴于被告人舒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针对高龄老年人犯罪,主观恶性较大。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舒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罚金三十万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舒某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唯辩提醒
近年来,针对老年人的诈骗案件层出不穷,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认知能力下降,容易轻信他人的特点,通过关心日常生活等方式获取老年人信任进而诈骗钱款,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
防止此类诈骗,一是需要老年人提高警惕性,绝不轻信任何人,即使是熟人朋友,只要涉及到钱款转移时需要再三权衡,必要时可以和家人、子女商议;第二,定期查看个人的账户,对自己的理财及钱款去向做到心中有数,发现异常转账要及时确认,可以开通手机银行或者短信提醒,及时查看钱款进出;第三,子女、家人也要多关心老年人,帮助老年人熟悉电子产品的功能,避免因操作不当或者不会操作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天津刑事律师、天津合同纠纷、天津房产纠纷 - 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

上一条:
唯辩分享|玩密室逃脱时与同伴相撞受伤,谁担责?
下一条:
唯辩分享|公司法定代表人债务解决后,公司起诉债权人不当得利,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版权所有  © 2002-2022 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      津ICP备19007165号-1      技术支持:完美互联
天津自动门钼酸钠钼酸钠钨酸钠天津网站建设博尔特电梯实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