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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你的行为成为普法剧
发布时间:2021年5月18日           发布人: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            浏览量:3092

5月10日上午9时,一则“女子强行从经济舱闯入公务舱占座,导致飞机被迫拉回”的视频在微博上发酵,不少人纷纷指责女子的行为。记者从首都机场公安局了解到,此事发生在5月9日。

 

视频中,一名女子仰躺在飞机宽阔的座椅里,身上盖着一条毛毯,两名民警站在座位旁劝其下飞机。旁边还有一名头戴蓝色帽子的女子与其交谈,但躺在座椅中的女子似乎不为所动,还用毯子蒙住了自己的头。在向其他人了解完相关情况后,民警再次劝说女子:“我是首都机场民警,我现在告知你,你已经被机场拒载了,你现在走不了,你能跟我下飞机吗?”听到民警的话,女子在座椅上依然磨磨蹭蹭,这时,民警伸手将其拉起,女子突然大喊,随后被带离机舱。

 

据拍摄者称,当时航班准备起飞,躺在座椅上的这名女子强行从经济舱闯入公务舱占座,还大喊大叫,飞机只能被迫拉回,随后就发生了视频拍摄的这一幕。

强行占座扰乱公共秩序怎么处罚

扰乱公共秩序的处罚规定是:行为人违法情节较轻的,行政机关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哪些扰乱公共秩序是要处罚的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是指扰乱了国家对公共秩序管理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2)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的秩序的;

 

(3)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秩序的;

 

(4)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动扰乱社会秩序的;

 

(6)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

 

(7)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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